• 首页
  • 新闻动态
    • 地铁新闻
    • 行业动态
  • 乘客服务
    • 失物招领
    • 运营公告
    • 乘客守则
    • 票务信息
    • 列车时刻表
    • 地铁线路图
  • 走进地铁
    • 企业概况
    • 企业文化
    • 法律法规
    • 采购信息
  • 党建工作
  • 纪检监察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끠

地铁保险定价即将启用新规-乌鲁木齐地铁

地铁保险定价即将启用新规

2015/11/26 11:52:42点击数(0)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 保监会近期将颁布第二批《财产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其中包括地铁隧道工程和石油天然气上游企业。

  所谓“危险单位”是指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00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办理再保险。

  此次指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体系,对规范产险市场秩序、强化产险业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说,保监会年内还将推出第三批包括芯片厂、楼宇、船舶等大型商业风险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乌鲁木齐地铁各类最新信息每天都会在“乌鲁木齐地铁微信公众号”里发布,请用手机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进行关注,您将在第一时间获得关于乌鲁木齐地铁的各类最新信息。

  •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下一篇:住建部发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 2026-04-14 16:35
    ꄴ前一个: 无
    ꄲ后一个: 无

    失物招领  ꄲ  走进地铁  ꄲ  法律法规  ꄲ  地铁保险定价即将启用新规-乌鲁木齐地铁

    联系我们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91-7650023

    对外办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版权所有 ©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运营分公司秉承为乘客提供安全、准时、优质运输服务的理念,主要承担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系统设备的维修管理以及新线运营筹备等工作。

    新闻动态

    • 地铁新闻
    • 行业动态

    乘客服务

    • 失物招领
    • 运营公告
    • 乘客守则
    • 票务信息
    • 列车时刻表
    • 地铁线路图

    走进地铁

    • 企业概况
    • 企业文化
    • 法律法规
    • 采购信息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
     本网站由阿里云提供云计算及安全服务
    本网站支持 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