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2026-2029年文印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2026-2029年文印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2026-2029年文印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3项目概况:负责完成招标人承接的全品类文印与视觉物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办公文印服务、宣传物料制作、场景化美陈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其中宣传物料制作、场景化美陈服务为弹性委托事项,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确定委托内容,既可委托全部、亦可部分委托或不予委托,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全面响应招标人委托要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三年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完成过2项不低于10万元的印刷项目业绩或至少完成过3项不低于5万元的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4名其中2名为文印业务人员并具备设计能力(1人须常驻),2名为安装人员且具备特种作业证书(高空作业类),且证书合格、有效。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楼1304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楼1304室(详细地址)。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薛佩玲、郭宏阳
电话:13899163169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区13楼1304室
联系人:马江波、刘雯
电话:15099131295、18560049991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