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喷绘制作类供应商比选项目,采购单位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喷绘制作类供应商比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喷绘类业务及制作类业务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喷绘、制作项目。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以《考核标准打分表》的评分为是否续签合同依据。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中之一,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本项目供应商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独立工厂、人员配置及材料。
3.2 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具有三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喷绘制作类业务。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有效页。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项目时间或其他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1.6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3.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竞争性磋商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至2023 年9月25日前将营业执照(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602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6楼2602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佩玲
电话:13899163169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148号